1948年12月,平津前線司令部下達命令:北平解放后,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第41軍擔任警備任務(wù),成立北平警備司令部。第41軍的前身就是東北野戰(zhàn)軍第4縱隊,這支部隊有警備中小城市的經(jīng)驗,但面對北平這座歷史文化名城,還是一個相當大的考驗。解放軍決定把入城紀律當作送給北平市民的“見面禮”。
平津前線司令部、北平市軍管會先后頒布了嚴明的解放軍入城“約法八章”“入城紀律十四條”,給老百姓吃下“定心丸”。第41軍全軍上下,熱火朝天地展開了為期一周的政策紀律教育,他們“八仙過海,各顯神通”,創(chuàng)造了多種多樣的教育方法。121師采用的是“政策點名法”,操場上,一名干部拿著花名冊,念一個名字、點一條政策紀律,被點名的戰(zhàn)士要對答如流。123師更絕,發(fā)明了“評入城資格”法。他們先定出六項條件:一是愛護城市,不準破壞;二是看守警衛(wèi),原封不動;三是空手進去、空手出來;四是立場堅定,不腐化、不被壞分子利用;五是不違反警備規(guī)則;六是有責任心,別人犯錯誤要積極制止。根據(jù)這些條件,從師長、政委到戰(zhàn)士、炊事員,一個一個參評,誰不夠條件,就甭想入城執(zhí)行任務(wù)。經(jīng)過嚴格的評選,還真有個別戰(zhàn)士沒通過,失去了入城資格,部隊進城時,他們只得留在城外干著急。
1949年1月31日,這天正好是農(nóng)歷大年初三,121師從西直門進城,接管北平防務(wù)。那時正是大寒節(jié)氣,北平寒風呼嘯、滴水成冰。入夜了,執(zhí)勤的戰(zhàn)士們穿著單薄,擠在老百姓的門道里、屋檐下,凍得嘴唇發(fā)紫,卻沒有一個人去敲百姓的門。附近的老百姓兩次來請戰(zhàn)士們到家里取暖,但都被拒絕了。第三回來了一群“娘子軍”,大娘、大嬸、大嫂請戰(zhàn)士們一定進屋去坐。連長只好實話實說:“上級規(guī)定不能進民房,您們的心意我們領(lǐng)了,但房是不能進的。”這“三讓三不進”的故事很快傳開。
第41軍進城后,對待群眾文明禮貌,接管倉庫原封不動,絕不搞“近水樓臺先得月”,保護文物古跡連多一個釘子眼兒都要查問。1949年4月中旬,第41軍出色地完成了任務(wù)。北平各界群眾代表為第41軍各師贈旗——“秋毫無犯、仁義之師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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